数学学院党总支换届程序

发布时间:2016-05-20 来源:数学学院所属栏目:工作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院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数学学院党总支现将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程序规定如下: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党总支向院党委请示换届,经院党委批准后开始着手准备选举工作 。
2、党总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院党委的有关规定。

3、对所属已到届或未到届但领导成员不健全的支部进行换届或增补工作。
4、党总支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确定委员会组成原则、委员名额、差额比例 及选举办法。

5、候选人提名工作。选举前,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充分征求党员的意见,统一认识,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最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应按照20%的差额率确定人数)。

6、党总支起草讨论工作报告,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在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

7、在选举前党总支须上报院党委的材料:
(1)关于党总支换届选举的请示;
(2)党总支工作报告;
(3)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登记表;
(4)党员大会议程及选举办法;

二、召开党支部委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主持人(一般由上届书记作为主持人,委员会书记空缺的由副书记或由委员会指派一名委员主持)核对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2、做工作报告。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3、主持人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姓氏笔画为序),并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如没有什么问题,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表决通过(过半数)。

4、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5、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6、开票、唱票、记票。

7、宣布选举结果。

三、召开党总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党员大会结束后,党总支应及时召开新一届党总支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支委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委员分工应考虑组织、宣传、统战、纪检、青年、保卫等工作。另外,党总支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党务干事。

2、向院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将支部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书面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和委员名单及分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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