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关于修订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非教师教育专业)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与实施方案,是指导、组织、管理与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落实学校“十三五”人才培养规划,紧密围绕学校建设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战略发展目标,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效激发人才培养的活力和潜力,努力构建具有通师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在全面总结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人才培养方案的稳定性和前瞻性,学校拟修订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吉发〔2013〕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为指导,借鉴国内同类高校的人才培养经验,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朴实敬业、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坚持内涵建设和提高质量“双线并重”、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教“双轮驱动”,积极探索与专业特点相适应的“两分两化”人才培养模式,全面优化“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性原则,注重高素质人才培养。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高等教育教学的特点,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实践、重素质”的培养原则,科学设计与时代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目标,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坚持综合性原则,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夯实学科专业基础,坚持文理渗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促进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坚持“六育一体”,实现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通识教育与素质教育、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有机结合,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创新性原则,注重培养创新创业精神。继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造符合专业特点,具有专业特色和创新性的人才培养模式。以知识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素质为核心,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体系;创新实践教学模式,推进实践教学全程化,有效利用实践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
(四)坚持个性化原则,促进学生分类成才。以学校人才培养总体框架为基础,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又独具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和选择权,科学设置专业方向课程,提高课程修读的针对性,为学生的多元化发展提供空间。
(五)坚持需求性原则,促进专业与职业对接。结合学校转型发展,主动适应产业升级和行业需求,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将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和生产实践无缝对接,搭建各级各类实践教学平台,不断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内涵。
三、修订重点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和专业培养特色合理确定培养目标,优化课程平台,科学设置相应的课程体系,明确每个培养环节的目标和作用,注意内在联系,避免因人设课、内容重复等现象。使每门课程都承载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具体要求,压缩总学分、增加创新学分,根据专业特点适当调整课程先后顺序和增减学时,使课程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和就业出口。
(一)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协同育人机制
推进“两分两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明确各专业分流培养的路径,构建多样化、个性化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分类成才;加强转型专业集群建设,积极推进国际合作、校校合作、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鼓励开展卓越法学人才和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国际合作办学专业要结合校内实际情况与国际合作院校共同商定培养方案;进入卓越人才计划的专业要与行业和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工学、医学、法学类专业须参照专业认证标准修订。
(二)全面梳理课程体系,科学设置课程平台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标准,全面梳理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各课程平台,将总学分调整至170-175学分,为学生提供更多自主学习和拓展实践的空间。适度降低部分专业必修课学分,合理设置专业选修课程及学分。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学科基础课程平台、专业课程平台、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平台和实践课程平台”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层次分明、比例协调的课程体系,促进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的有机贯通。
(三)积极推进通识课程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通识课程旨在加强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贯通与融合,全面培养学生作为高素质公民应具有的基本素养。通识课程改革,应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拓展网络教学资源,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的结合,强化第二课堂的作用,提高通识课程的效率,以更加灵活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结合当前形势及新时期大学生的思想特点,优化和调整课程结构,减少理论课课内教学时数,增加讲座和社会实践课程教学时数,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展课程资源,优化考核方式。
2.大学英语课程的改革。根据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课程特点,设置基础英语课程和高级英语课程,切实加强大学英语的分级教学;合理设置考核方式,实施有条件免修制度,扩大小班化教学,为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的提高及个性化学习和发展提供条件。
3.高等数学课程改革。根据培养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设置,采用“三维分级”教学模式,即:将全校开设高等数学课程的专业进行分级设课,分级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分级选定高等数学教材。
4.通识选修课程改革。提升通识选修课程开课质量,鼓励高职称教师或博士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积极选用国内高校和校内优质在线课程,通过线上自主学习或结合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方式完成课程获得学分,拓宽学生视野,促进全面发展;有意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可选择教师教育类通识选修课程,实现多样化的人才培养。
(四)加强学科基础课程建设,实施“一年级工程”
1.学科基础课程为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奠定宽厚的基础,由专业所涉及一级学科或跨一级学科、相近专业打通的必修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构成;鼓励相近学科跨学院共享学科基础课程;相同专业类的各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原则上相同,跨学院学科基础选修课程由相关学院协商设置。
2.各专业应面向一年级新生开设专业导论课程,帮助新生全面了解本学科和本专业的基本信息、发展历史、基本原理、就业趋势,明确在校期间的学习方向和目标,专业导论课程也提倡开设“双师课程”;开设新生研讨课程,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方式,体验探究性学习的乐趣。新生研讨课程可替代专业导论课程。
(五)合理设置专业课程,有效支撑人才培养目标
各专业需结合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性质和学分要求,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专业必修课程应体现专业要求开设专业核心课程和学位课程,保证专业特色;专业选修课程根据分流培养方向设置,并根据培养目标和要求对学生选择方向课程提供指导和建议,为学生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提供平台。
(六)增加实践教学学时,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
结合专业和行业需求,进一步增加实践教学学时,将与职业相关的能力训练类课程落实于实践教学之中。设立实践周,通过实行分类施教、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多种方式增加创新创业学分,优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置换制度。
1.优化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建立创新创业必修、选修和创新创业实践“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创业教育充分渗透到专业教育中,促进专业课程与创业课程教学有机融合。设置8-10个创新学分,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创新学分才能毕业。鼓励各学院根据专业和人才培养的特点自主设置创新学分,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大创项目、科研项目等都可以置换相应的创新学分。
2.重构学生能力训练体系
强化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实施基本实践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创新应用能力、职业综合能力“四位一体”的技能训练模式;每学年设置2-3周的实践周,可安排综合性实验、社会实践、“双师课程”及学生技能训练与考核等。
3.调整并适当增加见习和实习时间
非教师教育专业为保障实践环节四年不断线,增加2周见习时间,建议在第三和第五学期完成。将专业实习时间调整至一年,建议在第七和第八学期完成。转型专业、“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实验区”和实施“卓越计划”培养的专业可实行“3+1”培养模式试点,累计完成不少于一年的专业实践,开设一定比例的“双师课程”。有从教意愿的学生,可参加顶岗支教置换相应的专业实习学分。
4.深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
推进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多样化改革,允许学生用科研成果、专利、竞赛作品等替代毕业论文;将毕业论文(设计)时间设置在第7-8学期,鼓励学生尽量在实习、实践中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提倡在高年级开设有关毕业论文指导的选修课程。
四、修订的具体要求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1.应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角度做出明确的规定。突出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朴实敬业、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结合专业特点、学生发展需要和行业需求,按照分流培养、分类成才的基本思路,针对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就具体的培养要求及人才去向作科学、清晰和明确的说明。
(二)学制和修业年限
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三)关于毕业学分及学时要求
1.毕业学分原则上在170-175学分之间,最高不宜超过175学分。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对毕业学分的要求方可毕业。
2.各专业每学期的学历安排以当期校历和课表为准。各学期教学周数一般为20周,其中课堂教学16周,考试2周,实践周、见习或机动周等2周;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进度、课程的连贯和学时的平衡,统筹确定每学期学分数,避免过紧或过松。除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外,指导性教学计划每周学时数一般要求控制在26-30学时左右。
3.四年制本科专业总学时数,文史类专业要求控制在2400-2500学时,理工类专业要求控制在2500-2600学时,艺术类专业要求控制在2700-2800学时;原则上,文史类专业实践教学学时(学分)比例应不低于总学时(学分)的20%,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实践教学学时(学分)比例应不低于总学时(学分)的30%,转型专业实践教学学时(学分)比例应不低于总学时(学分)的35%。
(四)课程体系及学分计算办法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建议设置45-47学分,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通识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计算机技术基础、大学语文、实用写作等,通识选修课程分为人文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修养、体育健康、教师教育等类别。
大学英语课程要求修满12学分,学校根据新生入校后的英语分级考试成绩实行分级教学,学生获得学校认可的等级考试证书,可申请免修相关的大学英语课程。
高等数学设置在学科基础课程平台之中,由数学学院与需开设专业共同设置修读学期、学时和考核方式等。
2.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建议设置20-25学分,其中考试课程比例应占本部分课程学分的60%以上;限定性选修课程比例应占本部分课程学分的50%以上。
3.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建议设置65-70学分,其中考试课程比例应占本部分课程学分的60%以上;限定性选修课程比例应占本部分课程学分的50%以上。专业选修课程应按照分流培养设置方向课程,能够满足多样化人才培养的要求。
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设置应避免重复,注意课程间的逻辑联系和先后顺序,明确开课数量、学时和考核要求。实验超过32学时的课程需独立设课。
4.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议设置8-10学分,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其中创新创业实践可通过各类专业学科竞赛、科研训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学术报告、读书活动,设计专业展示(画展、参演、作品)等置换获得学分,具体内容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自行设计。
5.实践课程
实践课程建议设置30-31学分,包括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工程设计实践课程和专题实践课程,其中专题实践课程由各学院结合专业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在实践周期间自行安排。
6.学分计算办法
每门课程的学分计算通常与一学期的周学时相对应。原则上规定如下:
(1)理论课程每16学时计为1学分;
(2)体育课、操作课、艺术类专业术科课和单独设置的实验课每32学时为1学分;
(3)大学英语每20学时为1学分;
(4)集中安排的实践环节(实习、见习、毕业论文及设计)原则上1周为0.5学分。分散安排的各类实习折合成周数后再计算学分。
(5)每门课程学时数原则上是16的倍数,个别课程可以是8的倍数。
7.课程体系结构(170-175学分)
课程类型 |
课程性质 |
修读学分 |
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
必修 |
41 |
选修 |
6 |
|
学科基础课程平台 |
必修 |
85-90 |
选修 |
||
专业课程平台 |
必修 |
|
选修 |
||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平台 |
必修 |
3 |
选修 |
2 |
|
创新实践 |
3 |
|
实践课程平台 |
必修 |
30 |
五、几点说明
(一)关于课程名称
课程名称要规范统一,尽可能与国际接轨,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的设置应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课程的要求。
(二)关于课程代码
学校统一制定课程代码标准,一门课程具有唯一代码,代码由7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课程编码及说明详见“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各类代码说明”。
(三)关于教学大纲与教材选用
各专业根据修订的培养方案、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教师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注重更新教学内容,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及时充实到教学内容中。同一门课程不同专业,如果教学要求相同要统一教学大纲,如果教学要求不同可采用不同的教学大纲。在教材选用环节,应根据教学大纲和《通化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要求,遵循适用、优质和选新原则,并撰写课程简介,以便学生了解课程。
(四)关于实施时间
本培养方案从2016级开始实施。其他年级继续执行2013版培养方案,也可以参照新培养方案做适当的调整。
通化师范学院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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