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吉林省关于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精神,解决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难点问题,深入总结、挖掘学校在审核评估、转型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好项目和好成果,格外关注创新创业改革、信息技术与教育技术融合、产学研合作、新工科等新形态优秀教学成果,特制定此评审方案。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领导小组,由教学校长任组长,从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中抽取专家任成员,全面负责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和成果完善等相关事宜,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评审原则及要求
(一)评审原则
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原则与国家评审原则一致,本着“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二)要求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时间。
2.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申请二、三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以上均要求按照其完成成果贡献大小依次排序。
4.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审方式及流程
评审采取校内专家评审、外审专家匿名网评和现场答辩三种方式。校内评审确定三等奖,网评确定二等奖和入围一等奖成果名单,通过现场答辩由外请专家评审确定一等奖名单及排序。根据省教育厅名额分配和一等奖排序,确定推荐参加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投票通过,同时对评审结果进行3-5天网上公示。
四、评审数量
根据目前申报情况,拟评出一等奖10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20项。
五、上报材料及评审时间
1.12月13日教学成果奖申报说明会。
2.12月13-18日完善材料,20日下班前上交材料;
3.12月22日教学成果奖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校内评审,评审出三等奖;
4.12月25-30日外审专家网评,确定二等奖和入围一等奖成果名单;
5.2018年1月4-5日,入围一等奖成果负责人答辩;
6.2018年1月6-10日,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及排序进行网上公示;
7.2018年1月15日-3月初,完善教学成果,强化成果适用性、示范性和创新性,全面提升参加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实力,并填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申报成果报告及其他申报材料(包括教学研究论文、获奖证书影印件、有关方面的评价意见等)。
8.2018年3月-4月,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申报省级成果奖材料。
教务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