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教函字〔2016〕7号

发布时间:2016-05-03 来源:数学学院所属栏目:实践教学

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启动通化师范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组成跨学科、跨年级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组成跨学科、跨年级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可组成跨学科、跨年级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团队要求

1.团队人员数量: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必须为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要求项目主持人为14级和15级学生),项目组一般为3-10

2.鼓励跨学科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尤其是跨学科、跨年级合作项目。

三、项目立项要求

1.项目研究内容:在学术上有一定创新价值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在技术上具有独创性、先进性的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性研究;发明制作;对行业或地区发展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社会调查报告。

2.项目选题角度:基于专业教学,立足学科前沿理论或专业交叉领域选题;关注产业发展,立足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选题;联系人民生活,立足学科专业与现实社会生产生活的关联入手选题。

3.项目选题方式:学生可自主选题、参与教师子课题研究或参与企业横向课题研究;申报项目可作为毕业论文的子项目或相关项目,但已确定为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不可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4.项目研究时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5.项目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由项目组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每个项目设1-2(已经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未结项的教师不能在申请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应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负责学生立项、实施、中期检查、结题过程的全程指导。

、立项程序与时间
2016331419日 提交申报材料

2016420426日 专家评审

201642658日 公示评审结果并上报省教育厅

请学生按照申报类别分别填写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A4纸单面打印3份,左侧装订,经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419日前提交到实践教学科。

、结项要求

结项时需至少完成一项以下条件

1.项目组成员(学生)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项目内容相关省级以上论文

2.项目组成员(学生)申请与项目内容相关专利

3.项目组成员(学生)所申请项目获省级以上大赛奖励

4.项目组成员(学生)能够研发出所做项目相关技术产品

5.项目组成员(学生)注册公司并实际运营

、项目经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学校配套项目经费3000-5000元。

     七、其他要求

请参照通化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通化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430

附件1:项目申请书

附件2: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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