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3 来源:数学学院所属栏目:实践教学

各学院:

 根据我校2013培养方案安排2013级本科教育实习在2016-2017年秋季进行本次实习采取顶岗支教、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要尽量安排学生集中实习,逐年增加集中实习比例,努力提高教育实习质量。具体通知如下:

  1. 实习时间安排

1. 2013学生教育实习时间: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1-12周。顶岗支教时间: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1-18

2. 827各学院进入实习准备阶段,对学生进行实习前动员和安全教育,领取实习手册和表格,联系实习单位,将实习计划上报教务处。各学院要组织好学生进行教学技能训练和班主任技能指导,反复试讲,提高学生课堂教学班级管理水平同时根据实习安排指导学生了解实习单位情况,便于学生尽快适应实习工作。

3. 学生于2016918点正式进校实习,1118实习结束。顶岗支教学生进校时间预计在8月下旬。

4. 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返校,各学院认真进行实习总结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成绩评定,选拔优秀实习学生。将总结报告上报教务处

5. 各学院于1129前将参加校级优秀实习生汇报讲课比赛的名单及材料(教案,讲义各三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6. 校级优秀实习生汇报讲课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7. 顶岗支教学生18周结束后返校进行实习成绩评定选拔优秀支教生等工作。

8.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参加顶岗支教2013学生可以不用参加本次教育实习,可在校选修其他,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也可继续参加顶岗支教

9. 完成顶岗实习支教可计16学分,其中教育实习12学分,其余4学分可以置换两门选修课非师专业学生参加顶岗支教可以置换专业实习)学分

  1. 实习要求:

1. 各学院要成立实习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教育实习,做好顶岗支教和实习动员及安全教育工作,明确教育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加强实习管理同时做好实习材料的归档

2. 各学院要安排好教育实习基地联系人,根据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拟定的实习通知提前与实习单位联系落实,将各学院的实习计划交于实习单位负责人一份,以便实习单位及时做好安排,确保我校教育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3. 实习生进入实习单位时,各学院带队教师要组织好本院学生,与实习单位联系人沟通好,由实习单位联系人带队准时、统一进校。

4. 各学院要做好教育实习的指导工作,安排有经验、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深入学校,深入课堂,进行现场点评和指导。同时要认真做好顶岗支教的指导工作。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抽查。

5. 参加市内集中实习和顶岗支教的学生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准时到指定实习单位参加实习。无故变更实习单位已经安排实习单位却未参加实习,一经发现教育实习成绩认定为不合格。

 

通化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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