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 来源:数学学院所属栏目:大学生创业

 

各高等学校、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公主岭、梅河口市教育局、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我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6)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3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

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要求,定于

20193 月至 7 月举办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国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省赛主题:

放飞青春梦想敢闯会创              奋进向前服务振兴发展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

 

1

 

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

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

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网信办、省外事办、省扶贫办共同主办,吉林外国语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晓杰担任主任,省教育厅巡视员、副厅长战高峰,省教育厅副厅长潘永兴,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总督学许世彬和吉林外国语大学校长秦和担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相关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姜会林担任主任,由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大学科技园、公益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承办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四、大赛总体安排

按照第五届全国大赛“更全面、更国际、更中国、更教育、更创新”的总体要求,我省第五届大赛秉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的办赛理念,按照“高站位、广参与、促转化、上水平、更吉林”的办赛思路,引导参赛单位积极

办好各具特色的校级初赛,努力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省总决赛。

第五届大赛将紧紧围绕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需求, 举办“1+4”系列活动。“1”是办好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详见附件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 2)、 职教赛道详见附件 3、国际赛道详见附件 4和萌芽版(详见附件 5。“4”是 4 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双示范”示范高校、示范项目交流研讨活动、“双对接双助力”活动大赛项目与投资机构对接、与中小企业对接,助力大学生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助力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攻关、高校“双创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五、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

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 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 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 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4. 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45 日--630参赛团队可通过

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

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945 日,截止时间由各院校根据校级初赛安排

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630 日。

  1. 校级初赛(630 日前由院校自主组织实施,初

赛阶段的参赛材料、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自行决定。各院校须在 630 日前完成校级初赛,遴选参加全省总决赛的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省总决赛参考。

  1. 全省总决赛(7 月中旬大赛组委会负责省总决赛的

组织实施工作,并按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研究确定比赛环节、评审办法等重大事项。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总决赛分三个环节进行:

第一环节:网上评审,产生铜奖及以上获奖项目。大赛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省总决赛参赛团队的 PPT 演示文稿、项目计划书或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网络评审,产生铜奖及以上获奖项目。

第二环节:现场评审,产生金、银奖获奖项目。专家组

针对参赛团队现场路演情况,评审产生大赛金银奖获奖项目, 并对参赛项目给予现场指导。

第三环节:举办国赛训练营。获得省赛金奖的项目,参

加国赛训练营。由大赛组委会指定的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深度辅导。

  1. 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1015 日前大赛组委会根

据省总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吉林省代表 队并分别成立专家组对每个项目进行指导。跨校组队的项目

由牵头院校负责参加国赛项目的省级集训工作。高教主赛道各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 4 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国内外双学籍类萌芽版块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 2 个。

国际赛道不设省赛环节,各高校直接通过大赛组委会官方报名平台推荐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遴选。

七、参赛配额

省总决赛参赛配额将综合考虑各院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由大赛组委会研究确定后发布。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项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详见附件

十、组织发动

  1. 各院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组织工作,成立大赛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校长任组长,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宣传部、团委、学生处、校友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重点做好宣传动员、团队组建、项目指导、校级初赛、省总决赛参赛资格审查及推荐等工作,积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 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和挖掘校友资源,做好创新创业项目筛选推荐等工作。要创新体制机制,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1. 省教育厅积极协调省委宣传部做好赛事宣传报道工作,大赛秘书处会同厅新闻办、省教育电视台等做好赛事全媒体宣传策划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氛围。各院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创新宣传方法, 深入做好本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校级初赛等宣传报道工作。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 QQ 群为:544058004。

  1. 院校参赛账号管理。参赛院校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
  2.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1. 本科院校联系人:赵新雅              朱麟联系电话:0431-88905350。
  2. 职教院校联系人:申守权联系电话:0431-82729653。
  3. 普通高中学校联系人:王大元联系电话: 0431-82722983。
  4. 吉林外国语大学联系人:肖北              王天联系电话:0431-84565246、18943638922、

13843019442。

 

附件:

  1. 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 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1. 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2.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方案
  3. 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版块方案

 

 

 

 

 

吉林省教育厅

201941

 

 

 

 

 

 

 

 

 

 

 

 

 

 

 

主送:各高等学校,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公主岭、梅河口市教育局

 

附件 1

 

 

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我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6)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3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服务国家战略,主动对接我省“中东西”三大板块战略和“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加快把科教优势向

“双创”优势转变,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

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更好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便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

(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3. 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

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531(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 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

(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

( 20163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

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

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

( 20163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2016 3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

以上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

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

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 5 2014 3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

( 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1.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3

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五、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 制。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有关院校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院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省赛名额。

大赛组委会根据省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吉林省代表队并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高教主赛道各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 4 个。

六、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4-5)。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45 日,截止时间由各院校根据校级初赛安排自

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630 日。

  1. 校级初赛(5-6)。各院校登录

cy.ncss.cn/gl/login 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各院校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自行决定。各院校应630 日前完成校级初赛,遴选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

(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省赛参考

  1. 全省总决赛(7 月中旬大赛组委会负责省总决赛的

组织实施工作,并按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研究确定比赛环节、评审办法等重大事项。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总决赛分三个环节进行:

第一环节:网上评审,产生铜奖及以上获奖项目。大赛

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省总决赛参赛团队的 PPT 演示文稿、项目计划书或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网络评审,产生铜奖及以上获奖项目。

第二环节:现场评审,产生金、银奖获奖项目。专家组

针对参赛团队现场路演情况,评审产生大赛金银奖获奖项目, 并对参赛项目给予现场指导。

第三环节:举办国赛训练营。获得省赛金奖的项目,参

加国赛训练营。由大赛组委会指定的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深度辅导。

  1. 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10大赛组委会根据省总

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吉林省代表队并分别成立专家组对每个项目进行指导。跨校组队的项目由牵头高校负责参加国赛项目的省级集训工作。各校通过省赛入选全国总决赛的团队不超过 4 个。

七、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八、奖项设置

高教主赛道设金、银、铜奖。大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设置奖项数量,具体数额另行通知。获奖项目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优秀组织奖(与职教赛道合并计算)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九、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 2

 

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 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吉林大地了解省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

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扎根白山松水绽放青春风采创新领航汇聚智慧力量服务乡村振兴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大力弘扬

“东北抗联”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对接乡村振兴、服务全面振兴,组织万名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农业、农村、农民,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方面开展对接帮扶工作, 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安排

  1. 制定方案(20193)。各院校要制定 2019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农 业、扶贫、环保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乡村振兴、精准扶贫脱贫、社区治理等方面的需求调研,跟踪调研往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进展情况。制定详细活动方 案,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等内 容,并于 3 月底前报送大赛组委会(邮箱: zhulinqi@126.com)。

  1. 启动仪式(20195)。大赛组委会拟于 5 月举

办 2019 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启动仪式。由各院校

推荐 3-5 个项目参加启动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启动仪式后,将组织实施“吉林省高校服务乡村振兴成果展销大集”;组织以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庆祝建国 70 周年为主题的“盛世华诞、不朽光辉”巡讲报告会,传承红色基因,接受思想洗礼,上好最大一堂思政课。

同时,将在部分地区组织农产品销售、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开发、文化创意等相关行业领域的项目对接活动,

有意向承办对接活动或巡讲报告会的院校(地区)可在 4

月 20 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

  1. 活动报名(20194-6)。各市(州)教育局要积极挖掘本地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

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4

5 日至 630 日。

  1. 组织实施(20194-7)。各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地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

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吉林小分队”“健康吉林小分队”

“幸福吉林小分队”“教育吉林小分队”“法治吉林小分 队”“大美吉林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吉林振兴发展贡献智慧。

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1. 总结表彰(2 01 97-10)。各地各高校要及

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大赛组委会将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期间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顼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1.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

(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 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 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

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

赛。

  1.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机构(或社会组织)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1.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1. 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

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1.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2. 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 制。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有关院校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院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省赛名额。

(四)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4-5)。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

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45 日,截止时间由各院校根据校级初赛安排自

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630 日。

  1. 校级初赛(5-6)。各院校登录

cy.ncss.cn/gl/login 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各院校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自行决定。各院校应630 日前完成校级初赛,遴选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

(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省赛参考

  1. 全省总决赛(7 月中旬大赛组委会负责省总决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按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研究确定比赛环

节、评审办法等重大事项。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总决赛分三个环节进行:

第一环节:网上评审,产生铜奖及以上获奖项目。大赛

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省总决赛参赛团队的 PPT 演示文稿、项目计划书或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网络评审,产生铜奖及以上获奖项目。

第二环节:现场评审,产生金、银奖获奖项目。专家组

针对参赛团队现场路演情况,评审产生大赛金银奖获奖项目, 并对参赛项目给予现场指导。

第三环节:举办国赛训练营。获得省赛金奖的项目,参

加国赛训练营。由大赛组委会指定的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深度辅导。

  1. 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10大赛组委会根据省总

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吉林省代表队并分别成立专家组对每个项目进行指导。跨校组队的项目由牵

头高校负责参加国赛项目的省级集训工作。各校通过省赛入选全国总决赛的团队不超过 2 个。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六)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与高教主赛道获奖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设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

银、铜奖。设“乡村振兴奖”“网络影响力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具体数额另行通知。

设高校优秀组织奖、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州)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市(州)教育局要主动协调本地区扶贫办和扶贫组织,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整合对方资源,对活动予以支持。
  3.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州)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全面展示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七、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 3

 

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我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持续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第五届大赛增设职教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 号)有关要求,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交通、金 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

等;

  1.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1.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为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

(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1.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2. 各市(州)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

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531(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1. 创业组。参赛项目在 2019531 日前已完成

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20143

1 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

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 1),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五、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 制。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有关院校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院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省赛名额。

大赛组委会根据省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吉林省代表队并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职教赛道各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 2 个。

六、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4-5)。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45 日,截止时间由各院校根据校级初赛安排自

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630 日。

  1. 校级初赛(5-6)。各院校登录

cy.ncss.cn/gl/login 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各院校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自行决定。各院校应630 日前完成校级初赛,遴选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

(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省赛参考

  1. 全省总决赛(7 月中旬大赛组委会负责省总决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按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研究确定比赛环

节、评审办法等重大事项。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总决赛分三个环节进行:

第一环节:网上评审,产生铜奖及以上获奖项目。大赛

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省总决赛参赛团队的 PPT 演示文稿、项目计划书或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网络评审,产生铜奖及以上获奖项目。

第二环节:现场评审,产生金、银奖获奖项目。专家组

针对参赛团队现场路演情况,评审产生大赛金银奖获奖项目, 并对参赛项目给予现场指导。

第三环节:举办国赛训练营。获得省赛金奖的项目,参

加国赛训练营。由大赛组委会指定的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深度辅导。

  1. 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10大赛组委会根据省总

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吉林省代表队并分别成立专家组对每个项目进行指导。跨校组队的项目由牵头高校负责参加国赛项目的省级集训工作。各校通过省赛入选全国总决赛的团队不超过 2 个。

各市(州)职教赛道专项工作组要认真研究,拟定本地职教赛道工作方案,严格审核参赛对象资格;要统筹各方资源,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 接、孵化落地等服务,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八、奖项设置

职教赛道设金、银、铜奖。大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 况,按照与高教主赛道获奖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设置奖项数量,具体数额另行通知。获奖项目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优秀组织奖、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九、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 4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际赛道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国际融合发展,推动投资、市场等创新创业相关资源要素共享,搭建各国大学生携手解决全球共同挑战的合作平 台,进一步扩大中国教育对外开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部主办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要求,本届大赛设立国际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背景与宗旨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自 2015 年起已成功举办了四届,逐步成长为全球参赛规模最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2018 年举办的第四届大赛共有中国大陆

2278 所高等学校、港澳台地区 33 所高等学校和来自 50 个

国家和地区的高等学校,总计超过 265 万名大学生报名参

赛,参赛项目超过 64 万个,大赛期间超过 1000 位中外投资人、企业家、创业孵化器导师、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参与 评选和指导工作。一大批优质项目脱颖而出,获得了更广 泛的市场知名度,以更好的估值和更快的速度获得投资。 第五届大赛国际赛道邀请全球创新创业优秀青年一同

参与这一盛事,汇聚创新思维、凝聚创业勇气,同场竞技、交流协作、共同成长。

二、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1.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公司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生态贡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

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建议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国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2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
  2. 鼓励省内各高校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如果同时具备国际和国内双学籍,可以同时代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

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个高校同时获得。

  1. 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国际赛道的商业企业组和社会企业组,可报名参加命题组赛事。

三、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http://www.jsj.edu.cn/)18 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1. 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

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1. 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

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1/3,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1. 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

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四、比赛赛制和奖项设置

国际赛道不设省赛环节,直接采用全国初赛、网络复赛和现场总决赛三级赛制。通过网络评审,从所有申报项目中遴选出铜奖项目(不超过 300 ,并在其中评选出 60个优胜项目参加现场总决赛。国内外双学籍类高校入选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 2 个。现场总决赛设金奖 15 个,银奖

45 个,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无参赛奖金。

命题组由国赛组委会征集选定的命题方提供参赛题目和评审标准,命题方和国赛组委会共同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网络初审和现场终审。命题组设立比赛奖金,进入现场终审的团队数量和奖金数额由命题方确定,并与命题同时公布。命题将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 另行公布。

国际赛道设置组织、宣传奖,鼓励对参赛项目组织或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或个人,颁发证书及奖牌。

五、参赛报名

  1.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cy.ncss.cn)或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

(www.pilcchina.org)进行参赛注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北京时间 2019415 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9

731 日。

  1. 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必须提供项目说明PPT,另外还可提交 PDF、Word 版的商业计划书或

1 分钟视频作为辅助资料。

  1. 国赛组委会将为参加现场总决赛的团队提供 12 人的参赛国际旅费(限经济舱)和参赛期间本地食宿。

本次大赛将于 20193 月正式启动,10 月在杭州举行现场总决赛和颁奖仪式。

六、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和相关说明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 网”(cy.ncss.cn)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

(www.pilcchina.org)查看具体内容。

七、其他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国际赛道由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 PILC)协办,腾讯公司等赞助支持,并面向全球招募合作伙伴。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八、联系方式

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 PILC)              黄徐联系电话:0086-15600745333

电子邮箱:info@pilcchina.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A705邮编:100080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石锦联系电话:0086-18368806231

电子邮箱:              shijinpeng@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 18 号大钟寺中坤广场

邮编:100098

浙江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电话:0086-13386539581

电子邮箱:xuying90@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 866邮编:310058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              吴维联系电话:0086-10-66097850

电子邮箱:              internetplus@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7 号邮编:100816

 

 

 

 

 

 

 

 

 

 

 

 

 

 

 

 

 

 

 

 

 

附件 5

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版块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我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发现和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第五届大赛增设萌芽版块,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创新创业素质教育,探索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模式,引导中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等创新性实践活动,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思 维、享受创造乐趣、提升创新能力。

二、参与对象

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可参加第五届大赛萌芽版块有关活动。鼓励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加,允许跨校组建团 队。

三、项目推荐

  1. 由各市(州)从已有各类中学生赛事(教育部正式公布认可的竞赛)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推荐项目或作品应紧密结合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
  1. 大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推荐萌芽版块项目参加省赛(各市州推荐名额另行发布。由大赛组委会评定遴选优秀项目在省总决赛现场进行展示交流。

大赛组委会根据省赛情况和国赛组委会评定结果组织参加全国总决赛期间现场交流展示。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萌芽版块的团队总数不超过 2 个。

  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

四、工作安排

各市(州)要成立有基础教育部门参与的大赛萌芽版块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推进以下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1. 项目遴选(3-6)。各市(州)要做好本地优秀

创新项目的遴选工作,遴选环节和方式等可自行决定。

  1. 项目推荐(6)。请各市(州)630 日前, 向大赛组委会报送参加省赛的萌芽版块候选项目。
  2. 全省总决赛(7 月中旬大赛组委会负责省总决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按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对各省区、市

推荐的项目进行遴选,确定最终现场展示项目,在 7 月中旬全省总决赛现场比赛期间进行展示交流。

  1. 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10大赛组委会根据省总

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吉林省代表队并分别成立专家组对每个项目进行指导。

五、奖项设置

萌芽版块设创新潜力奖和单项奖若干。设萌芽版块集体奖、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六、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数学学院 http://sxxy.th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