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学生早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09-01 来源:数学学院所属栏目:规章制度

为增强学生的身体体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展现数学学院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早操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6:30——7:00。雨雪天暂停。

二、参加人员:

一至二年级全体学生。

三、具体要求:

各班级在6:25之前整理好内务,6:30早操开始。届时院学生会将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

四、管理制度:

1、各学生寝室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负责打扫卫生,其他人员均应按时出操,因病、事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否则按旷操处理。

2、院督导检查组将对出操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如有无故旷操者、迟到、早退者,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给予通报批评。

3、全体出操学生应于每天早6:30在第二教学楼下集合,由本班体委组织站成两排,学生会体育部负责考勤。(建议:早操结束后学生去教室自习)

4、对早操全勤的班级将给予全院通报表扬,并在学期末的优秀班级

评比上有所体现。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通化师范学院数学学院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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