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学生成绩通报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2015-09-30 来源:数学学院所属栏目:规章制度

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学期开学初将不及格课程超两门(包括两门)的学生进行个别谈话。具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每次谈话要做好记录,建立谈话记录档案。记录内容包括:谈话时间地点、谈话学生及学习基本情况、谈话原因、谈话内容、谈话形式、谈话结果、建议启示等。

2、辅导员老师参与记录,或各自记录后交辅导员老师汇总,谈话时间、地点不限,由谈话人自己约定。事先要通知学生本人,原则上谈话不得少于2人,并务必形成谈话记录。

3、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应根据该学生本人的成绩进行合理的劝解,并及时督促学生在某一方面的科目进行加强,对特殊课程(如学位课75分)应达到的标准告知并及时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跟进每名被谈话人的每一次成绩,直至该学生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4、谈话应及时了解学生成绩达不到标准的理由,是否有其他客观因素的出现,要及时与被谈话学生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学期初将成绩达不到要求的同学的学位预警成绩单邮递给学生家长,使家长及时了解孩子的在校情况,学生工作办公室会在邮递前与家长打电话沟通并核实详细地址,以确保信件可以及时送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希望在家长与学院的共同努力下,学生成绩会有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客观事实,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性和灵活性。

2、平等交流原则。要与学生建立一种平等交流的关系,善于营造一种轻松、民主、和谐的交流氛围,敞开心扉,耐心细致。

3、尊重学生原则。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侮辱,不歧视,不体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4、有备而谈的原则。谈话前要准备好学生的成绩单。

5、内容保密的原则。谈话中涉及到的有关内容要注意保密,以免给学生带来心理压力。

6、解决问题原则。谈话人应该通过谈话督促学生应该要努力学习。以防止被退学等情况的出现。

 

 

 

 

 

数学学院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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