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3 来源:数学学院所属栏目: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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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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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学校第六次教学工作会议关于《通化师范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精神,切实抓住课程改革核心环节,着力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育人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发挥广大教师承担起思想工作的主体责任,构建全员、全课程育人格局。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工作,培育一批思政功能明显的示范专业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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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和主线,坚持价值引领、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有机融合,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二、建设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发挥广大教师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深度挖掘各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使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努力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等合力育人的大思政新格局。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必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备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

2.教师应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强调价值引领,善于挖掘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教学各环节。要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文件,明确课程目标、课堂教学目标,改革教学方法、评价方法,产生预期学习成果达成度测评证据,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学改革经验。

3.示范课程项目要创新人才培养效果评价,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和课程教学情况等,撰写思政育人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要建立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案例库,选编3-5个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参考资料。

四、组织实施

(一)立项设计阶段(2018年11月)

2018年11月各教学单位根据建设要求和内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填写《通化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立项书》(附件1);2018年12月邀请专家对拟立项课程进行指导。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7月)

根据《通化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立项书》内容,各项目要积极推进改革。每个项目均要选编典型教学案例,撰写教学效果评价标准。课程共建人应随堂跟踪授课情况,填写听课记录,提出建设建议,共同完善教学文件、各类材料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9月)

2019年9月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前,被确定为立项的课程,需提交1个课时(45分钟)的现场教学视频、该课程教学改革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一套新教案和新课件、一套改革典型案例及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包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以及3000字以上的课程实施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组织申报工作。

2.“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各教学单位至少申报1门课程(含实践类课程)。学校组织专家择优遴选立项。

3.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师,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课程应该是2018—2019学年教学计划内课程,且连续三年面向学生公开讲授。

4.学校对立项建设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5.请各教学单位于2018年12月24日之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一式五份报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11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tsjwc2016@126.com。

联系人:李昂

电话:320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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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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