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 来源:数学学院所属栏目:实验室建设


教函字〔2016〕27号
各院(部):
    为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实验教学工作,推进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通化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验教学的实际,决定开展2016年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必须是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实验课程;
2.已开设而未认定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3.预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二、认定程序
1.任课教师申报。任课教师填写《通化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2. 教学单位审核。各教学单位成立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评审专家组对所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论证审核并签署评审意见。
3.学校认定。教务处汇总全校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最终认定,并下达认定意见。
三、材料要求
1.《通化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申请表》
2.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3.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封面、版权页和相应的实验项目部分复印件
4.实验教案
5.已开设的实验项目需提供学生近期完成的实验报告5份
注: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实际情况,上交各项材料。
四、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积极申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不断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
2.各教学单位要根据《通化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办法》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3.各教学单位于7月10日前将《通化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申请表》、《通化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统计表》及其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提交电子版文档。联系人:刘海波,电话:0435-3208023。

通化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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